2005年11月9日 星期三

影像世界中的多方通話

「戲劇的敍述方式產生了一種高於現實的幻覺,其核心特徵是一種演員和觀眾對戲劇角色過度的移情。」─布萊希特,陌生化效果

在西方戲劇理論的發展過程中,演員和觀眾的關係一直是討論的重點之一,尤其進入後現代思維的當代,劇場燈暗大幕拉起,戲劇開始在場上發生之際,舞台不但是演員發揮演技的場域,連觀眾也開始參與其中發揮己身的觀點與詮釋,演員和觀眾兩種身分相互觀看,彼此對於文本中的角色與情節創作與再創作,而原本被視為創作者的導演,此時只能退居幕後靜待大幕降下劇場燈亮。演員和觀眾在當代的理論成為整場戲的焦點,演員在觀眾的視線中,透過思維、聲音與肢體詮釋舞台上的角色,而觀眾也在演員的演出中,透過觀看、體驗與自我經驗,重新賦予各種角色新的特質與延伸,而角色本身也透過演員和觀眾間的互動成就其主體性,三者的對話即場進行,相互辦証角色內與外的表演狀態。

然而在電影的世界裡,雖然大部分的表演理論和講故事的方式挪自於戲劇領域,演員要如何演好一個角色,如何揣摩其內在性格與外在特徵,導演要如何安排一齣戲的結構和流程,均有不同的戲劇理論作為支撐,對於觀眾的態度或閱聽分析,電影與戲劇也有諸多雷同之處。但是,當影像投射在白色螢幕之上,演員和觀眾隔層布幕,當下似乎同在現場又似乎不在現場,演員,角色和觀眾間的後設創作在膠捲的複製過程中,如同失去靈光般不如此鮮明。此時,戲劇中對於演員、角色和觀眾的三角對話似乎不復存在,導演和膠捲的存在介入其中,成為表演創作的主導者,在電影拍攝的過程中控制演員的表演與對於角色的詮釋。而觀眾在電影的表演中,也變成旁觀者的身分靜待燈暗,透過演員不在場的觀看、體驗與自我經驗詮釋本身對於電影的角色與文本,演員和觀眾間的共同創作遂被割離與疏遠,兩者相互離開彼此對於角色的新觀點,這樣的狀態和戲劇的臨場經驗有著極大的不同,兩者對於角色的移情作用也在表演當下導演的介入和不在場的觀看降至最低,成為一種相對理性的表演態度與呈現。

從戲劇到電影的表演總讓我們有一種一脈相承的假象,但是兩者在不同的表現形式、導演參與和載具容器下,卻產生了極大的差距,這也使得角色這種看似中立性質的戲劇元素,有了相當大的改變,在戲劇的領域中,角色是演員和觀眾的共同創作,但在電影的世界中,角色變成演員和觀眾相互連結的微弱線索。從演員的角度來看,角色是他表現自我存在與彰顯主體性的載具,他要盡可能地透過角色完成自身的存在意義,但是在導演眼中,角色是故事中的一個元素,演員應該完整表現出角色所需的各種特質,以完整一齣戲的進行和結構,因此演員和導演對於角色的認知產生差異,角色成為彼此權力拔河的中心。但是電影不像戲劇的表現方式,導演在戲劇進行當中必須退居幕後,但電影卻在導演的主控中,透過攝影、剪接瓦解演員對於角色的控制權,最終的詮釋權得回到導演手中,因此觀眾在戲院中所看見的角色演出,不純粹只是演員的表演與創作,角色透過演員所寄生的主體性,也在導演的編排中附屬為劇情中的某個元素,至於觀眾對於角色的再創作意識,多半也在導演的劇情推衍中,粉碎成片段的記憶或one take的模樣,正如《倩女幽魂》中聶小倩的回眸一眼,而忘記那一眼中沉積的種種情緒。

然而,導演是否就能完全切斷觀眾與演員間的關聯?導演是否就是電影中唯一的創作者?在戲院燈暗的此刻我們細細思量,電影中的諸多元素是否應有其主體存在,景框結構與攝影機運動表現出攝影師的才華、服裝和美術展現了藝術指導的敏銳、文本結構和敘事能力成就了編劇的功力,從角色詮釋和表演技巧我們更看見演員的主體存在。在光和影的重重疊疊之間,身為觀眾的我們是否也應當成為電影創作中的一員,創作擁有自我主體的後設電影,這個問題在暗黑的戲院中,只要我們細心熨貼影像中每一個片段和我們生命中的每一刻遇見,也許答案不喻自明,一場屬於觀眾的後設電影正映演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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